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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她問我,曾經那麼抗拒婚姻,為什麼後來還是走上為人妻子這條路。

我沒有多想,很直接的回答:「因為我愛上一個人啦,而且愛到不想把他交給別人,不想分開,不想過沒有他的生活,所以只好放棄我原來的人生規劃來遷就他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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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婚前是那麼慇懃的男朋友,我滿以為他婚後也會是個體貼的老公,不料有人真的是兩張臉,追求時小心翼翼的呵護寵愛女友,但是對妻子就沒有此等待遇了。

我一直對很多人的結婚的理由厭惡有加,有些女人是為了找飯票、怕孤獨〈尤其甚者,怕被說是老處女有毛病嫁不出去所以非結婚不可〉,或是純粹為了對婚禮有嚮往而踏入婚姻,這已經很使人嗤之以鼻,而有多男人---其實很多,真的不在少數---的婚姻觀念更糟,娶妻等於給家族買進菲傭,貌不驚人無妨,是否最愛無關緊要,老婆必須賢良淑德刻苦耐勞,服侍公婆孝敬尊長照顧弟妹養兒育女,包辦三餐宵夜家務瑣事,四時八節應酬親戚朋友,妻子等於主婦/母親/會計/秘書/助理/管家/傭人/媳婦/母牛/生育機器………等等等等身份,但是,常常不是愛人,那重身份,男人通常會另外找別的對象擔綱。

彼得就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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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為什麼要結婚?

被問到這個問題,十個人裡大概有八個會在第一時間衝口而出,說是為了愛情。我想很少人會承認,自己會結婚是因為「老子不娶她她不肯把褲子脫下來」,或者肚子被搞大了小孩需要名份,想要綠卡,一份薪水活不下去,怕寂寞,受不了孤單,或是因為年齡老大、長輩催逼等等這樣不羅曼蒂克的理由。受一般大眾普遍認可的標準答案是:我愛這個人所以想永遠跟他/她在一起,想要生一個「眼睛像我眉毛像他、有我的微笑他的額頭」的愛情結晶,希望到八十歲之際,還可以兩個人手牽手吃冰淇淋觀賞日出……雖然這其中,大概有一半人不知道愛情的真諦,另外一半則不知道自己在承諾什麼。白頭偕老聽起來很浪漫,可是你/ 妳真的明瞭這句台詞需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嗎?

很多人對婚姻的憧憬是終生廝守,像公益廣告或是電影裡的場景:白髮蒼蒼皺紋滿面的老夫婦,手握著手坐在公園長椅上吃甜筒,看著奔跑追逐的兒孫成群,偶爾凝視彼此,交換一個深情的微笑,畫面溫馨動人。可是,我們並不住在郵購目錄裡,要知道,一輩子可以是很長很長的事,天氣晴朗亮麗時當然容易包涵彼此,可是沒有人可以擔保一直順風順水,要在對方貧窮、生病、失意之際也得不離不棄,才有可能金婚紀念,人生又不是DVD,不能快轉,不能暫停,也不能跳過困難無趣的部分章節,直接抵達快樂結局,不是容易的目標呢。

說我愛你很容易,張開嘴巴動動舌頭,只有三個字,說我們結婚吧/願意嫁我嗎,只多了兩個字,帶來的後果複雜至少兩千倍。正常婚姻雖然只有一夫一妻,由兩個人構成的最小社會單位,而雙方延伸出去的人際關係,加上共同的孩子、金錢以及其他的種種,相愛的兩個人要面對的,不再只有風花雪月你儂我儂,還有姻親投資財產朋友工作前途,全體休戚相關,使得感情成為至複雜的課題,一加一在這裡才不等於二,可能製造出來的問題,可以延伸至宇宙浩瀚無限大;當然,也不是完全沒有正面意義的,起碼,養活了無數作家、婚姻專家、兩性問題專家、以及離婚律師。

每個人結婚的理由也許都不盡相同,但是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決定說「我願意」,結婚難道不是為了使生活過得更好?經濟上或是精神上,品質都應該要比婚前為佳,要不然,大費周章勞民傷財勞師動眾所為何來?

很多女人,結婚之後會自動扮演起優良老婆/媳婦角色,把很多婚前的習慣、可以做的事情,都自動扔到垃圾桶,再也不出來跟朋友社交,因為先生〈更多時候是先生的家人〉會不高興。再也不敢去進修,因為要應付夫家親戚應酬繁忙。出差「不方便」,已婚婦女怎麼可以「棄丈夫不照顧而跑去賺錢」,嘖。結婚等於自毀長城,那就難怪老闆們不喜歡重用女性員工,女人一結婚,幾乎就可以親升遷再見,懷孕更狠,老闆乾脆就請女性員工離職,可是要怪誰?確實有很多女人自己的生命在她冠上某太太的頭銜即告終止,最悲涼的是,常常並不是丈夫要求妻子如此殲滅自我,是女人自動自發的拋棄自我,以套進那個所謂的「好老婆/媳婦」的模子裡,自絕生路,覺得這樣才是為人妻子的正道。
 
已婚婦女也還是人,偶爾也需要喘口氣,正常工作有週末、有年假,妻子/主婦/母親可是完全沒有休假日的,不自己找機會休息一下,真的可以做到過勞死,也不會有誰同情閣下負擔沉重。也不要責任感那麼強烈,一日不下廚房、不累到翻過去,馬上自動自發的內疚起來,以為不是自己親手做羹湯,丈夫小孩就會沒胃口不吃飯,相信我,一餐不吃,或者吃得不爽,後果不會太嚴重,而且,即使閣下是米其林二十顆星星世紀主廚,麥當勞對閣下幼兒的吸引力,還是大於銀盤子裡的布雷斯鮮奶油松露醬汁燴雞肉,何必鞠躬盡瘁死而後已?

某友就被婆婆唸過,責備她不盡妻子責任,不照顧丈夫吃飯。罵得久了,朋友忍不住發煩,極盡溫柔謙恭有禮的回嘴:「他可以自己出去吃呀。」

婆婆的答案:「那他結婚幹什麼?」

真狠,是不是?

我相信很多男人選擇妻子的標準,與其說是尋找平等的伴侶,不如說是找一個小媽媽,來代替母親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,等於只是換個人伺候自己,婆婆也以自己照顧兒子的態度來考核媳婦,泰半的婆媳戰爭就此衍生,因為沒有任何人會比生你的媽媽更愛你媳婦就算做到百分之五百,看在為娘的眼睛裡,還是要嫌不夠細心,那還怎麼捱下去?

不幸的是,很多女人也覺得照顧男人是自己的天職,伺候男人無微不至,弄得很多丈夫搞不清楚襪子在哪裡雨傘在哪裡,鑰匙一放下,再要用得高呼老婆救命,在家裡十分無能。其實也不算錯,只是,妳照顧他跟他的一家人,有時候還要加上自己原生的家庭責任要盡,誰來照顧妳?而且,妳要是只顧著伺候男人生活起居,而不去考慮他感情上的需要,到時候出什麼毛病,真的責無旁貸,不要忘記,妳應該做丈夫的妻子,不是他媽媽,沒有哪個男人超過十一歲還願意跟媽媽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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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萬不要告訴我,「結婚就是這個樣子的」,放屁,那不叫婚姻,那叫奴役制度,照這樣說,結婚等於會從受珍惜愛護的女朋友身份,降級成為家生奴才,打死沒賠,就拖出去埋在後院,那要瘋得很徹底才會嫁人。真是笑話,我也已婚,你看我小叔小姑有沒有膽子吩咐我端茶倒水還嫌茶冷水熱,找死。自己的生活跟婚姻品質需要自己捍衛,不要以為什麼都不做,人家就會自動尊重閣下,那是烏托邦,理想國,桃花源,現實生活是不同的,就像很少有老闆會得自動加薪水,你想要更好的待遇,必須自己爭取容忍別人騎在自己頭上拉屎,指望有一天會「孝感動天」,拜託,把籌碼押注在別人的良心上,風險未免太大,通常忍辱負重是不會守得雲開見月明的,只會招致更大的侮辱而已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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